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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良民證是什麼?該怎麼申請良民證?

作者:史律師

大家經常聽到良民證,但良民證其實正式名稱不叫做良民證,而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下仍簡稱良民證方便理解),依據的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以下我們來簡單介紹

  • 良民證記載項目:上面會記載的是判決確定或執行之刑事案件(第3條),如果不是上面兩類就是記載無刑事紀錄,所以案件未確定還在偵查或審理中都不會記載在上面,或是案件不起訴或緩起訴也不會記載,此外還有下面一些特別項目縱然是判決確定也是不會記載:(第4條)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申請機關及程序:在台灣設有戶籍或是有停留記錄的人(包含外國人)帶上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向警察局申請就好,也可以附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而未成年則應由法定代理人申請(第4條),另外,法律規定是申請次日起三個工作日發放,但是如果要向其他機關查詢就可以超過三天(第5條),以上申請則需要酌收費用(第9條)。
  • 不予核發的情形:但遇到兩種情形警察是可以不發:(第8條第1、2項)

一、受通緝尚未撤銷者。

二、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

  • 救濟程序:如果是申請良民證警察不核發,可以書面向原本警察機關申復(第8條第3、4項),而如果是對良民證內容有意見的時候,可以附上證據向原本警察機關申請查證,如確實有誤就會更正(第7條),當然如果這邊特別救濟程序仍然失敗,應該可以回歸到一般行政救濟程序救濟。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各種法令他要求的沒有前科紀錄不太一樣,並不見得是這邊良民證所指的無刑事紀錄,比如良民證的無刑事紀錄並不見得就可以符合刑法74緩刑的門檻,這些都可以再跟相關機關或律師諮詢確認較佳。

附註:每一個訴訟個案都有其獨特脈絡,沒有全盤照抄的可能。並且,本文是基於撰寫當時法令判決作為基礎,法令或是實務見解均有可能改變,本文內容僅供參考,都需要就個案內容以及現行法規再去研究,若就個案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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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天策

《左傳》僖公五年疏:天策,星名,即傅說星。天策府,乃唐高祖為彰顯秦王李世民功績恩准開府,又稱天策上將府,廣納天下人才,奠定了後續千古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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