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吸金被害人該怎麼辦?

作者:史律師

最近又有疑似違法吸金的案件爆發,例如im.b或是澳豐基金,違法吸金的案子牽扯眾多被害人,那被害人該如何確保自己的權利呢?

提起刑事告訴

如遇到違法吸金案件,一般建議還是跟調查局或是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為什麼呢?因為檢調畢竟還是有國家強制力蒐證等等都會比一般民眾強,然後蒐證上最重要的就是要去證明他對於不特定多數人保證獲利高過銀行利率,所以被害人自己能做的就是留下一切被告公司的文宣、契約、匯款水單、網站截圖、說明會影片或錄音、跟業務員間一切對話紀錄,提供給檢調再做下一步查證。

提刑事告訴的原因除了查證由國家來做方便外,另一個就是檢察官可能會對被告的財產扣押,然後未來法院會對財產沒收,所以當然要去參與刑事程序,確保未來可以參與程序而監督、提醒法院沒收財產以及是否有將被害人列如被害人名冊。

民事程序求償

除了刑事程序外,還是建議得去跑民事程序,尤其現在法院普遍認定違反銀行法案件不得提出刑附民,故應不要去等待刑事程序,另外,特別必須注意的是民事侵權行為有「2年」時效限制,從知道被告有違法吸金行為開始起算(如主觀不知就是客觀侵權行為開始10年),例如違法吸金上報紙之類的(當然有可能民眾自己發現違法吸金那就有可能會提早起算),縱然他刑事被判有罪,超過兩年被告就有機會可以用時效抗辯免賠,所以,被害人自己也要注意時間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喪失,要在時間內提出假扣押、支付命令等等。

總而言之

銀行法案件相當複雜,所以一般還是建議被害人找律師,包含整理證據讓檢調更快速的進入狀況,或是提醒檢調扣押,或是民事賠償等程序,都是律師可以協助處理的,讓被害人權利可以被保護。

附註:每一個訴訟個案都有其獨特脈絡,沒有全盤照抄的可能。並且,本文是基於撰寫當時法令判決作為基礎,法令或是實務見解均有可能改變,本文內容僅供參考,都需要就個案內容以及現行法規再去研究,若就個案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本文歡迎社群分享,但禁止修改內文也禁止供商業使用,並請註明來源且附上原文連結,而若為全文轉載請來信詢問(scylawyer@outlook.com)。

[修法新訊]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

作者:史律師

以前,在法院審理時,被害人只能等法院通知,才能知道法院審理狀況,或是主動的打電話給書記官才能知道狀況,而法院卻不一定會全部通知被害人開庭狀況,而致被害人喪失良機,另外,在偵查中則本來就基於偵查不公開,檢察機關本來就無法告知被害人資訊,也讓被害人無法知道偵查狀況,當然最好的解決方式是,找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讓專業人士幫你處理全部事情就好,另一個就是最近司法院跟法務部成立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並推出相關規定,就可以讓被害人去聲請從獲取相關資訊,平台網址為: https://pvcm.moj.gov.tw/。

簡單介紹

  1. 聲請人: 殺人罪、重傷罪、強盜罪、擄人勒贖罪、性侵害犯罪等案件的被害人,或是其他認為有必要提供資訊的案件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死亡或是無行為能力,則得由一定範圍內親屬代為聲請(均不包含少年刑事案件)。
  2. 聲請方式:聲請方式就是要以「書狀」向法院或偵查機關或執行機關聲請(上面網站有例稿)。
  3. 提供資訊方式:相關機關如果允許聲請後,會通知給聲請人,要去平台更改帳密才能啟用,之後就會用電郵通知,或是自行上平台查詢,如果不會用電腦的可以再跟書記官連絡讓相關機關變更通知方式。
  4. 會提供的資訊:如果案子在法院時,開庭時間、宣判時間、移審時間、強制處分決定等等都會通知,但如果案子在檢察署,檢察機關則會通知對被告諭知強制處分結果、偵查結果、被告通緝到案、受刑人入監、申請假釋及出監案件資訊,檢察機關就不會像法院通知開庭時間,並檢察官認為如果會妨礙偵查進行可以通知。

附註:每一個訴訟個案都有其獨特脈絡,沒有全盤照抄的可能。並且,本文是基於撰寫當時法令判決作為基礎,法令或是實務見解均有可能改變,本文內容僅供參考,都需要就個案內容以及現行法規再去研究,若就個案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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